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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X04与贝伐珠单抗在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疗效的III期试验

比较HLX04或贝伐珠单抗联合奥沙利铂和氟尿嘧啶类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免疫原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8-80
适应症
结直肠癌

药物名称 HLX04

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采用9个月时的PFS率(PFSR9m)比较HLX04与贝伐珠单抗分别联合以奥沙利铂和5-氟尿嘧啶类为基础的化疗的疗效,以证明其临床等效性。次要目的:比较HLX04与贝伐珠单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包括免疫原性;评估第6、12、18、24、30和36周的客观缓解率,36周内的最佳客观缓解率,至缓解时间及缓解持续时间,比较两组36周的总生存率。探索性目的:评估PK参数

入选标准

1 年龄18-80岁 2 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3 预计生存时间≥6个月 4 经病理组织学检查确诊为结直肠腺癌,具有不能经手术治疗治愈的转移性/复发病灶 5 在随机化前4周之内,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 6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mCRC的一线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全身化疗、分子靶向药物治疗、生物治疗以及其他研究治疗用药等) 7 如果既往曾进行术后辅助化疗的受试者,首次发现转移病灶须在辅助化疗末次给药结束≥6个月;

8 良好的器官功能,符合下列实验室检查值要求: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00/mm3(1.5×109/L);

b) 血小板≥80000/mm3(80×109/L);

c) 血红蛋白≥9g/dL(在筛选前2周内无输血需求);

d)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e) 血清总胆红素≤1.5×ULN(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2.5×ULN);

f) AST(SGOT)、ALT(SGPT)和碱性磷酸酶(ALP)≤3×ULN(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AST/ALT≤5×ULN;

如果有肝转移和/或骨转移时允许ALP≤5×ULN);

g)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如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则只要PT或aPTT处在应用抗凝药物预期治疗范围之内即可);

9 受试者依从性良好,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配合有关检查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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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全身化疗、分子靶向药物治疗、生物治疗以及其他研究治疗用药等);

2 复发、转移病灶可以进行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受试者 3 已有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 4 具有出血倾向、高度出血风险或凝血功能障碍,有6个月内血栓性疾病史和/或3个月内咯血史(一次咳出至少1/2茶匙的鲜血);

正在使用全剂量口服或肠胃外抗凝血药或血栓溶解剂进行治疗(允许预防性使用抗凝药);10天内使用过阿司匹林(>325mg/天)或其它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CT/MRI影像显示肿瘤包绕或侵犯大血管内腔(如肺动脉或上腔静脉);

5 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以及既往具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史的受试者;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入选前6个月内的脑血管意外(CVA)、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心肌梗死以及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

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级的心力衰竭以及药物无法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6 非治愈性伤口、处于活动期的消化性溃疡或骨折、活动性感染,6个月内有气管-食管瘘、胃肠穿孔或胃肠瘘以及腹腔内脓肿;

7 已知对贝伐珠单抗、奥沙利铂、5-FU/卡培他滨或亚叶酸注射液及其辅料成分过敏者;

8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育龄妇女和男性受试者,要求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的6个月内期间,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9 5年内患有结直肠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及乳腺导管原位癌;

10 最近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11 研究者认为具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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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秦叔逵
解放军第八一医院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物临床实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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