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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我们的甲苯磺酸拉帕替尼片与泰立沙是否生物等效

甲苯磺酸拉帕替尼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基本信息
性别
男性
年龄
18-65
适应症
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药物名称 甲苯磺酸拉帕替尼片

研究目的 以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甲苯磺酸拉帕替尼片为受试制剂,以葛兰素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的甲苯磺酸拉帕替尼片(泰立沙)为参比制剂,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评估二者空腹状态下的受试者的生物等效性。

入选标准
1 年龄为18~65周岁以上男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5岁);

2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28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 健康状况: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体格检查显示血压、心率、心电图、呼吸系统、肝、肾功能和血象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 志愿受试者应保证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2周内进行适当的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并保证此期间的性生活中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避孕措施,避孕措施详见附录。

5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6 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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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2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3 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筛选阳性。

4 酒精及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5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6 对拉帕替尼片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

7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杯)。

8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mL)。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11 试验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13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4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1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16 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17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18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19 合并有以下CYP3A4、P-gp或Bcrp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如伊曲康唑、酮康唑或决奈达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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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杨海淼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物临床实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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