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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新型紫杉醇在乳腺癌受试者中生物等效性研究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在乳腺癌受试者中进行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基本信息
性别
女性
年龄
18-75
适应症
乳腺癌

药物名称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对比试验药(T)及参比药(R)在乳腺癌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次要目的:考察试验药物(T)的安全性、有效性。

入选标准
1 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女性,年龄18-75周岁(包括18和75周岁);

3 经组织学确认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乳腺癌;

4 入组前解救化疗方案数≤2个;

5 经研究者判断,适合接受紫杉类药物单药治疗的患者;

6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者无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1.1标准判断,具有溶骨性或者混合性骨病灶的患者;

7 ECOG评分≤2分;

8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9 心脏功能基本正常;

10 血液、肝肾功能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WBC≥3.5×109/L,ANC≥1.5×109/L,PLT≥100×109/L,Hb≥90gL,TBil≤1.5倍正常值上限,ALT、AST≤2.5倍正常值上限(若为肝转移患者,≤5倍正常值上限),Cr≤1.5倍正常值上限;

11 育龄受试者须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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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既往使用过紫杉类药物且6个月内进展或复发者;

2 合并严重的内科疾病,包括严重心脏病、脑血管病、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不受控制的感染、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等;

3 基线期心电图检查明显异常,QTc间期>450ms;

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5 距末次化疗时间短于4周,距末次放疗短于4周,距末次内分泌治疗短于2周;

6 需要合并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

7 入选前试验性药物或任何上市的抗肿瘤药物用药间隔小于28天或5个半衰期(取时间长者);

8 由于入选前使用抗肿瘤药物引起的未能恢复的2级及以上毒性患者;

9 对紫杉醇类药物过敏者;

10 有未控制的脑转移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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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江泽飞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物临床实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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