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III期临床试验
多中心、随机、开放、平行分组、阳性药对照评价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治疗2型糖尿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糖尿病
药物名称 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
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比较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与诺和锐®30分别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口服降糖药(OAD)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有效性;次要目的:比较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与诺和锐®30分别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口服降糖药(OAD)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安全性。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在18周岁到75周岁之间(含18周岁和7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
3
按照WHO标准(1999)诊断为2型糖尿病6个月以上;
4
已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稳定剂量的口服降糖药(其中必须包含二甲双胍,每日总剂量不小于1000mg或者已达到个体最大耐受剂量;复方制剂以所含单药的数量计算)≥3个月;
5 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7.5%且≤13.5%;
6 体重指数(BMI)>18kg/m2且≤35kg/m2;
7 愿意并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完成随访,并使用血糖仪进行自我血糖监测者。
1
已知对胰岛素、胰岛素类似物或其制剂中的成分过敏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曾使用过胰岛素、人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超过14天的患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严重低血糖者
4
筛选前1个月内出现酮症酸中毒者;
5
筛选时已有严重糖尿病并发症:如有增殖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肾移植病史、活动性外周血管疾病(如已经导致截肢、慢性足部溃疡、间歇性跛行)等;
6
经治疗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使用降压药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7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或有不能控制的心绞痛、不能控制的心律失常、严重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之心力衰竭分级标准,NYHA分级≥III级)等心脏疾病者;筛选前6个月内新发的脑血管意外(包括缺血性脑卒中、出血性脑卒中及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8 肝、肾功能受损,ALT、AST大于正常值上限的2.5倍者,血清肌酐大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者(如有复查的需要,仅允许在筛选访视后一周内复查一次,且以最后一次检查结果为准);
9
任何研究者判定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情况或合并疾病(除2型糖尿病相关的情况外):如心血管、呼吸系统、胃肠、胰腺疾病、肝脏、肾脏、神经系统、精神、血液系统(如血液系统肿瘤、溶血性贫血、镰状红细胞病等)、免疫系统或者其他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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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失常,不愿意交流或语言障碍,无法充分理解、合作及使用血糖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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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个月内或者预期将使用可能对糖代谢产生显著影响的药物,例如系统性的皮质类固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
12
二甲双胍的说明书禁忌症或超说明书使用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14
在参加本试验前3个月曾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研究;
15
在过去的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及酒精依赖史;
16
已知妊娠(筛选时通过妊娠试验进行确定)、试验期间准备妊娠或正在授乳的女性,或育龄期无法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的女性(足够的避孕措施是指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及屏障措施);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项研究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