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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I608联合紫杉醇治疗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III期研究

评价BBI608联合紫杉醇治疗二线晚期胃癌或食管结合部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对照Ⅲ期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8以上
适应症
胃癌

药物名称 BBI608

研究目的 比较BBI608联合紫杉醇(试验组)与安慰剂联合紫杉醇(对照组)治疗晚期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GEJ)腺癌患者总生存期(OS)的差异

入选标准

1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在进入任何研究程序之前,患者需依照适用的ICH指导原则和当地法律法规签署参加试验的知情同意书 2 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依据NCCN胃癌[2013年第二版]和食管结合部癌[2013年第二版]临床治疗指南)胃腺癌或GEJ腺癌患者,GEJ腺癌可包括Siewert分型为I、II、III的患者 3 接受含有氟嘧啶类和铂类药物两药为基础的化疗方案治疗失败的患者;

允许联用蒽环类(表柔比星或多柔比星)或抗HER2治疗(曲妥珠单抗);

使用氟嘧啶类和铂类用于新辅助或辅助化疗,若治疗期间疾病进展,或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进展的患者可以纳入 4 研究者认为适合并推荐使用紫杉醇治疗的患者 5 在随机化前21天内进行包括胸/腹/骨盆或其他需要检查部位的CT/MRI扫描影像学检查,依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具有可测量或不可测量但可评估病灶的患者均可纳入 6 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 7 年龄≥18周岁 8 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紫杉醇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

若未接受紫杉醇给药,则需在BBI608/安慰剂末次给药后一定时间内(女性患者30天,男性患者90天)内采用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 9 育龄期女性(WOCBP)在研究药物随机分组前5天内的血清或尿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妊娠检查的最低灵敏度须达到25IU/L或同等单位的HCG 10 随机分组前14日内,谷丙转氨酶(ALT)≤3倍正常值上限ULN,或在出现肝转移时≤5倍ULN;

血红蛋白(HgB)≥9.0g/dL。

基线期血红蛋白检查前1周内不可输血;

血清总胆红素≤1.5倍ULN,或在出现肝转移时≤2.0倍ULN;

血清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通过Cockroft-Gault方程计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血小板计数≥100×109/L。

基线期血小板检查前1周内不可输血;

11 在随机分组前14日内必须完成第6部分列出的其他基线期的实验室检查 12 患者须同意提供一份组织样本用于预期的生物标志物关联性研究。

研究者也必须确认自己有能力获取,并同意向申办方提交一块具有代表性的福尔马林固定过的肿瘤组织石蜡块用于预期的生物标志物关联研究(参见14.6部分);

肿瘤组织并非必须在随机分组前提交;

如果当地法规禁止提交肿瘤组织块,应力求患者能提交肿瘤核心组织(2个2mm的肿瘤核心组织)和10~30片典型的未经染色的全截面肿瘤组织切片;

若无法获取2个2mm的肿瘤核心组织,也可以接受10~30片典型的未经染色的肿瘤组织切片;

对于不能提供既往肿瘤组织样本(如活检及术后标本)的患者,在申办方或指定的CRO允许的情况下,仍可考虑入组 13 患者须同意提供一份血液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关联性研究 14 患者没有参与其他临床试验并且同意在本试验研究期间不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但参加问卷调查或观察性研究的患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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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在首次BBI608/安慰剂给药前一定时间内(相当于之前具体某一疗法的一个治疗周期的时间)进行抗肿瘤化疗或生物治疗;

口服氟嘧啶类药物(如卡培他滨、S-1)须在首次给药前至少10天停止服药 2 使用紫杉类药物进行辅助或新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或使用过紫杉类药物治疗转移性胃腺癌或GEJ腺癌 3 接受超过一线化疗的其他线化疗的转移性疾病患者 4 随机分组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的患者 5 任何已知出现有症状需类固醇激素治疗的脑转移患者;

脑转移治疗完成后,症状稳定4周以上患者,需有影像学记录。

在随机化前,患者须无脑转移临床症状且须停止使用类固醇激素,或者使用固定剂量的类固醇激素治疗至少2周。

已知脑膜转移患者,无论是否接受治疗,均排除 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7 研究者认为会显著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胃肠失调(例如活动期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大面积胃和小肠切除) 8 严重肝损伤(依照紫杉醇说明书) 9 对紫杉醇或紫杉醇注射液的辅料,如聚氧乙基蓖麻油,有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 10 不能或不愿每日吞服BBI608/安慰剂胶囊的患者 11 患有不可控疾病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期感染,临床上明显的正在愈合或未愈合创伤,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Ⅱ级),不稳定性心绞痛(包括静息时有心绞痛症状、进入研究前3个月内新发心绞痛、或6个月内心肌梗死),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需要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瓣膜或心包疾病,严重不可控的动脉高压,明显的肺部疾病(如休息或轻微活动时呼吸短促),不可控的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影响研究依从性的疾病 12 基线期周围神经病变≥CTCAE2级 13 患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皮肤癌,经过有效治疗的宫颈原位癌、膀胱原位癌、或其他经过有效治疗且在入选研究时治愈3年以上的任何实体瘤 14 接受过BBI608治疗 15 患有任何可能增加方案治疗风险或损害患者接受方案治疗能力的活动性疾病 16 不能依从方案的任何情况(如精神、地域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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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沈琳
北京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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