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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皮下给予阿巴西普的PK、安全性、耐受性研究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单次皮下给予阿巴西普125mg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耐受性的I期临床试验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8-45
适应症
类风湿关节炎

药物名称 阿巴西普

研究目的 评价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皮下给予阿巴西普125mg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耐受性及免疫原性。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健康受试者,健康的定义为在病史、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方面与正常值无临床意义的偏差 3 男性受试者的体重须大于50kg,女性受试者的体重须大于45kg,且所有受试者体重均须小于100kg,包括边界值 4 体重指数(BMI)在19-26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BMI=体重(kg)/身高(m)2] 5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18-45岁之间(包括边界值) 6 育龄期女性在整个研究期间,给药前4周及给药后10周必须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以避免妊娠,有生育能力男性受试者也需在研究期间及给药后10周内采取可靠的避孕方式避免其性伴侣怀孕。

育龄期女性包括所有月经初潮且未实施绝育术(如子宫切除、两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或未绝经的女性。

绝经女性定义为无其他原因连续≥12个月闭经;

或月经周期不规则进行激素替代治疗,血清滤泡刺激激素水平>35mIU/mL的女性;

正在使用口服、植入、注射避孕药或采用如宫内避孕器、阴道隔膜、避孕套、杀精剂等方法避孕的女性,或节制性生活、性伴侣已绝育(如输精管切除术)的女性,应认为有生育能力。

7 育龄期女性在给药前24小时内的血妊娠试验须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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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育龄期女性及有生育能力男性不愿或无法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直至给药后10周 2 女性怀孕或在哺乳期 3 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肝肾功能不全、消化道系统、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律失常、心动过缓、低血压、冠心病、支气管哮喘、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病、癫痫、震颤麻痹、恶性肿瘤等),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及生理条件者 4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者 5 行脾切除术者 6 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在研究期间计划参加其他药物临床研究者 7 入组前3个月内献血,或在研究期间及在研究结束后1个月内计划献血者 8 入组前4周内曾输血者 9 吸烟者(筛选前吸烟史超6个月且每天吸烟量大于5支),每天饮用3杯咖啡或其他含咖啡饮料,或5杯茶水的受试者 10 药物或酒精滥用者 11 受试者存在结核病(TB)风险,特别是有下述情况的受试者:1)目前存在活动性或隐匿性TB的临床、放射学或实验室检查证据;

2)过去3年内有活动性TB病史,即使接受了治疗;

3)3年之前有活动性TB病史,除非有文件证明先前的抗TB治疗在疗程和类型上都是合适的 12 入组前带状疱疹缓解不足2个月者 13 入组前3个月内急性、慢性细菌感染者 14 入组时有活动性或潜在的细菌及病毒感染(由研究者评估)包括有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证据者 15 精神疾病或身体残疾者 16 如果参加试验,可能因接受过的手术及身体情况对受试者造成损害,或可能因此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 17 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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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丁艳华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I期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室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物临床实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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