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卡瑞利珠单抗+阿帕替尼治疗KRAS突变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评价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在IV期KRAS突变非鳞非小细胞肺癌中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8-70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小细胞肺癌
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肺癌
非小细胞肺癌

药物名称 注射用SHR-1210

研究目的 比较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与培美曲塞联合卡铂在IV期KRAS突变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一线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入选标准

1 年龄:18-70岁,男女均可;

2 ECOG评分0或1分;

3 根据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癌症分期系统第八版,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IV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病理分型为腺癌;

4 由中心实验室确证为KRAS基因突变的患者;

5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以肺癌为适应症的临床研究药物的系统性治疗。已接受过以治愈为目的的新辅助/辅助性化疗、放疗或同步放化疗治疗非转移性肿瘤的患者,自末次化疗、根治手术、放疗或同步放化疗史的患者需距复发时间至少超过1年;

6 已知有活动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只有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可以入组:1) 只允许有幕上和小脑转移(即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不能有转移灶);2) 已经过充分治疗(针对所有已知病灶的手术/放疗);3) 充分治疗结束后≥4周经MRI检查确认没有进一步疾病进展;4) 相关症状(颅内压增高、神经功能异常)均已完全缓解;5) 首次给药前≤14天不需要接受皮质类固醇激素(>10mg/天强的松或等效剂量)的治疗。

7 必须愿意提供签署知情同意书前6个月内存档或新鲜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组织切片不应少于6-8张(如少于6片需要与申办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入组);

8 按照RECISTv1.1标准,患者必须有通过CT或MRI检查的可测量靶病灶

9 患者需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这些实验室检查需要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完成:1) 血常规检查(筛查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血红蛋白(HB)≥90g/L;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2.0×109/L;淋巴细胞计数绝对值(LC)≥0.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白细胞计数(WBC)≥4.0×109/L并且≤15×109/L。2) 生化检查(筛查前14天内未输血或白蛋白):AST和ALT≤2.5ULN(如存在肿瘤肝转移,≤5ULN);ALP≤2.5ULN(如存在肿瘤骨转移,≤5ULN);TBiL≤1.5ULN;ALB≥30g/L;Cr≤1.5ULN,同时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APTT≤1.5ULN,同时INR或PT≤1.5ULN(未接受抗凝治疗);

10 育龄妇女必须在首次用药前3天内进行血清妊娠研究,且结果为阴性。育龄妇女和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180天内采用高效方法避孕

11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依从性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查看更多
排除标准

1 肿瘤相关症状及系统治疗:1) 脑转移灶:已知未经充分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脑转移灶的患者;已知未经局部手术/放疗的肿瘤转移灶脊髓压迫或者呼吸压迫的患者(经治的患者,首次用药前无证据显示症状已经缓解≥2周,也不能入组);脑膜转移;2) 未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需要止痛药物治疗的患者必须有稳定的止痛治疗方案,否则不能入组;有症状的转移灶允许局部姑息性放疗,但应在筛选前完成,且毒性已经恢复至NCICTCAE1级或以下,最短恢复时间无要求;无症状的转移灶,如进一步生长可能导致功能障碍或者顽固性疼痛(如暂时没有表现出脊髓压迫的硬膜外骨转移),如允许,应在随机前接受局部治疗;3) 无法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中到大量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者心包积液;4) 无法控制或症状性高钙血症(>1.5mmol/L离子钙浓度或>11.5mg/dL血清钙浓度或血清钙(白蛋白校正)浓度>ULN)的患者;筛选前对症治疗后缓解,同意入组后对症治疗仅采用双磷酸盐的患者可以入组;

2 5)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咯血症状且最大日咯血量≥2.5mL的患者,以及其他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6)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30Gy的非胸部放射治疗者,首次用药前24周内接受>30Gy的胸部放射治疗者,以及首次用药前14天内接受≤30Gy的姑息性放射治疗者,但这些干预措施的毒性和/或并发症恢复至NCI-CTCAE≤1级(脱发和疲劳除外)的患者可以入组;7) 影像学(CT或者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者或研究者判断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引起致命大出血者;8) 已知EGFR/ALK基因突变阳性者,EGFR/ALK基因突变状态未知者需明确EGFR/ALK基因突变状态;9) 既往曾接受过EGFR抑制剂治疗及ALK抑制剂治疗者。

3 合并疾病/病史:1) 既往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除非是在筛选前至少5年达到完全缓解且在研究期间不需要或预计不需要其他治疗的原位癌;2) 任何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疾病的患者,除外: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的患者,若无需激素治疗,或正在接受生理剂量激素替代治疗;血糖得以控制的稳定的I型糖尿病的患者;3) 已知或可疑有间质性肺炎的患者;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包括例如特发性肺组织纤维化、机化性肺炎、闭塞性细支气管炎等;4) 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的患者,如符合NYHA标准(III级或更高)的情况、或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的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脑缺血、有症状的脑梗塞等)、或伴有冠状动脉疾病且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发生的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或上述标准之外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筛选期左心室射血分数

查看更多
联系人信息
陆舜博士
上海市胸科医院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物临床实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信息可能滞后,绘佳新药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