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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比较Pembrolizumab与化疗二线治疗晚期食管癌的III期研究

一项在一线标准治疗后发生进展的晚期/转移性食管癌中比较Pembrolizumab与化疗二线治疗的III期、随机、开放性研究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8以上
适应症
食管癌

药物名称 Pembrolizumab

研究目的 在既往一线标准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的晚期/转移性食管腺癌或鳞癌或胃食管交界部SiewertI型腺癌的受试者中,比较pembrolizumab与研究者选择的化疗(紫衫醇或多西他赛或伊立替康)的疗效与安全性

入选标准

1 愿意并能够签署参与试验的知情同意书。

受试者可能还将签署未来生物医学研究的同意书。

但是,不参与未来生物医学研究的受试者也可参与主体试验。

2 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18周岁(或当地法规要求的年龄,以较大的一项为准)。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诊断为食管腺癌或鳞癌,或SiewertI型EGJ腺癌(定义为,食管下部腺癌,其中心位置位于解剖学EGJ以上1cm至5cm范围内)。

a.SiewertI型EGJ腺癌、且肿瘤HER-2/neu阴性的受试者符合入选标准。

肿瘤HER-2/neu阳性的受试者或肿瘤总体未知的受试者需要匹配以下条件:i.如果HER-2/neu阳性,受试者必须有在含曲妥珠单抗治疗中发生疾病进展的记录。

ii.肿瘤状态未知的受试者必须在本地测定其HER-2/neu状态。

如果HER-2/neu阴性,受试者将符合入选标准。

如果HER-2/neu阳性,受试者必须有在含曲妥单抗珠治疗中发生疾病进展的记录。

4 患有转移性疾病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疾病。

存在相邻器官直接侵犯(如主动脉或气管)的受试者(T4b疾病)应在入组前密切评估出血风险,并需在入组前咨询申办方。

5 寿命预期超过3个月。

6 基于RECIST1.1,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影像学评估确定有可测量疾病。

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出现进展且认为根据RECIST1.1标准病灶可测量,则可将其视作靶病灶。

注:对于同一受试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应采用相同的图像采集和处理参数。

7 东部肿瘤学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8 既往接受过一线标准治疗,有证据显示发生影像学或临床疾病进展。

本研究仅入组二线受试者。

二线受试者定义为在一线治疗时接受至少一剂标准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进展的受试者。

a.疾病进展应通过CT扫描证实。

在特定情况下,疾病进展的临床证据,如任何新的恶性积液或恶性积液加重(通过超声记录显示),并且被病理学标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证实也可接受。

b.对于以根治性为目的的治疗,包括采用标准治疗药物而进行新辅助/辅助化疗或放化疗或根治性放化疗,如果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则将视为一线治疗。

c.对于因毒性/无法耐受而变换一种或多种一线药物和/或降低剂量的情况,如研究者认为临床上恰当,则不会被视为新一线的治疗。

9 提供新获得样本或存档组织样本,用于瘤内免疫相关GEP分析和免疫组化分析确定PD-L1。

首选新获得的组织。

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标本块优于切片。

如果提交(归档或新获得)的样本不充分,将需要再次提供样本。

针对本研究的目的,新获得的组织是指最后一线治疗和研究药物首次给药之间采集的组织。

a.受试者随机分入研究前,需要由中心实验室确认肿瘤组织样本的充足性。

如果提交了多份肿瘤样本,中心实验室在受试者入组前须确认至少一份样本充足。

b.无法获得新近取得样品(例如,无法取样,或由于受试者的安全问题)的受试者可提交存档保存的样品。

c.如果提供了新获得的组织,而存档组织样本可用,则也应予以提供,以支持在新获得组织与存档组织样本中评价免疫相关GEP评估结果与通过免疫组化进行的PD-L1分析的临床效用;

但是,如果受试者提供了新获得的组织,而存档组织样本不可用或因其他原因不足以用于分析,受试者也不会因此从研究中排除。

10 依照方案表1中的定义,证明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1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之前的72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为阳性或无法确认为阴性,则要求进行血液妊娠试验。

12 整个研究期间至pembrolizumab末次给药后120天或至紫杉醇、多西他赛或伊立替康末次给药后180天,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愿意采取本方案避孕章节中列出的充分避孕措施。

注意:如果禁欲是受试者平常的生活方式和优先选用的避孕方法,则可接受禁欲作为避孕方法。

13 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至pembrolizumab末次给药后120天或至紫杉醇、多西他赛或伊立替康末次给药后180天,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采取本方案避孕章节中列出的充分避孕措施,而且不允许捐精。

注意:如果禁欲是受试者平常的生活方式和优先选用的避孕方法,则可接受禁欲作为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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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当前正在参与临床研究或接受研究治疗,或者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与过试验性药物的研究或接受过研究治疗或使用过试验性器械。

注:已进入一种试验性研究随访期的受试者自前一种试验性药物或器械末次应用后4周可参与本研究。

2 在之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病。

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3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试验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

向申办方咨询之后,使用生理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可能可以被批准。

4 已知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5 研究第1天之前2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

规定的2周间隔为既往治疗末次给药和Pembrolizumab首次给药间的最短时间间隔。

受试者在既往治疗末次给药后2周内不可接受研究药物。

但是,如果临床上需要且既往治疗和研究治疗间可能存在不良的相互作用,则可能需要2周以上的间隔。

受试者必须从先前给予的药物造成的不良事件中恢复至基线毒性等级或恢复至1级或小于招募前等级。

注:发生≤2级神经病或≤2级脱发的受试者例外,这些受试者符合本研究入选标准。

注:如果受试者接受过重大手术,则在开始治疗之前其手术干预所造成的毒性反应和/或并发症必须充分恢复。

6 既往接受过免疫疗法(包括抗PD-1、抗PD-L1或抗PD-L2药物)或者受试者之前参与过默沙东公司的Pembrolizumab(MK-3475)临床试验。

7 既往对另一种单克隆抗体(mAb)治疗表现出重度超敏反应。

8 在接受1线以上的治疗期间或之后,有证据显示出现客观的影像学或临床疾病进展。

9 已知存在过去5年内出现进展或需要活性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

例外情况包括已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癌,和/或根治性切除的宫颈原位癌和/或乳腺癌,以及原位或粘膜内咽癌 10 Pembrolizumab的计划开始用药时间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注:允许接受针对季节性流感的注射用灭活病毒疫苗;

但是不允许接受鼻内接种的减毒活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

11 有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病史或疾病证据、治疗或实验室值异常,或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大利益。

12 已知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

如果当地卫生当局未强制要求,则不要求进行HIV检测。

13 具有乙肝的已知病史或检测呈阳性(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已知活动性丙肝(检测到丙肝病毒RNA或丙肝抗体)。

除非当地卫生当局强制性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肝炎检测。

14 具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目前患有肺炎。

15 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6 已知存在可能对遵从试验要求产生影响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疾病。

17 从筛选访视开始,至Pembrolizumab末次给药后120天或至紫杉醇、多西他赛或伊立替康末次给药后180天,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预计在试验的预期持续期内受孕的女性受试者,或使其伴侣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8 已知对预先选定的化疗药物(即,紫杉醇、多西他赛或伊立替康)或其制剂中的任何成分有变态反应、超敏反应或禁忌症。

19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约2个月内,体重减少>10%。

20 体格检查发现存在临床显著的腹水或胸腔积液。

(注意:允许存在仅可通过影像学检查发现的少量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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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沈琳
北京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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