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和盐酸二甲双胍片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安全性与有效性研究
糖尿病
药物名称 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
研究目的 以盐酸二甲双胍片为对照,评价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治疗单纯生活方式干预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1
年龄≥18周岁且<80周岁的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符合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会2017年《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诊断标准;
2 单纯生活方式干预(定义为以前未曾接受任何降糖药治疗,或曾接受≤2周的降糖药治疗但筛选前3个月内未曾接受任何降糖药治疗)血糖控制不满意者
3 HbA1c≥7.0%且≤10.0%,体重指数(BMI)≥19且≤35kg/m2,FPG<13.9mmol/L;
4 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
存在1型糖尿病史或继发性糖尿病史;
2
入组前1年内曾接受过胰岛素治疗,但短期胰岛素治疗(持续时间≤2周)除外;
3
受试者存在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Ⅲ-IV级)、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病史;
4 入组前6个月内存在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急性脑卒中病史,或严重的肺部疾病;
5 入组前3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性非酮症昏迷史;
6 合并明显的糖尿病并发症,如增生性视网膜病变、IV级或更严重的肾功能损伤或严重糖尿病神经病变等;
7 伴发严重肾病或肾小球滤过率(eGFR,CKD-EPI公式)≤60mL/min/1.73m2者;
8 血压控制不佳的受试者(定义为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及存在临床低血压者,如果受试者满足此条排除标准,可在初次测量后的至少30分钟后重复测量一次,然后根据第二次测量的结果决定受试者是否符合排除标准;
9
受试者有明显临床指征或症状的肝病、急性或慢性肝炎,实验室检查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3ULN,总胆红素(TBIL)≥2ULN;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1
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
12
过去6个月内接受过生长激素治疗或2个月内接受过治疗剂量的皮质类固醇的长期(连续2周以上或重复疗程的静脉、口服或关节内给药)用药的受试者;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过去6个月内药物治疗剂量未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
13
3个月内使用过减肥药(例如赛尼可、西布曲明、苯丙醇胺或类似的非处方药);
14 严重的慢性胃肠道疾病史,或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15
确诊为贫血:血红蛋白<12g/dL(男性),<11g/dL(女性);
16 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17
3个月内曾参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18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或有意在此期间捐献卵子的女性受试者;以及不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方法的受试者;
19
受试者有药物滥用或酗酒史;
20 6个月内存在重大手术、外伤史,2周内发生影响血糖控制的急性感染(如细菌、真菌等感染);
21 3个月内曾捐献血液、血浆或血小板;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