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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ezolizumab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治疗方法联合使用对肿瘤有什么影响

一项探索ATEZOLIZUMAB(抗-PD-L1抗体)与贝伐珠单抗和/或其他治疗联用在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开放性、多中心Ib期研究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以上
适应症
肝细胞癌

药物名称 Atezolizumab注射液

研究目的 旨在评价Atezolizumab联合贝伐珠单抗与Atezolizumab单药治疗在HC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不良事件性质、发生率、严重程度和发生时间、治疗期间以及治疗后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结果和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变化测量,评价Atezolizumab联合贝伐珠单抗与Atezolizumab单药治疗在HC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将根据PFS测量来评价Atezolizumab联合贝伐珠单抗与Atezolizumab单药治疗在HCC患者中的有效性。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男女不限,年龄≥18岁 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能够遵循研究方案 4 基于RECISTv1.1的可测量疾病 5 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或1 6 满足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的足够的血液学和末梢器官功能,这些检查结果需在研究治疗(周期1,第1天)开始前2周内提供:ANC≥1500个细胞/μL(在周期1第1天前的2周内未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治疗);

WBC计数≥2500/L;

淋巴细胞计数≥500/L(或位于当地实验室正常限度范围内);

血红蛋白≥9.0g/dL;

AST和ALT≤2.5ULN,以下情况除外:经证实存在肝转移的患者:AST和/或ALT≤5×ULN,经证实肝或骨转移患者:碱性磷酸酶≤5×ULN;

碱性磷酸酶≤2.5×ULN,以下情况除外:经证实肝或骨转移患者:碱性磷酸酶≤5×ULN,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

7 任何急性、具有临床意义的治疗相关毒性从治疗前水平痊愈至≤1级,脱发除外 8 对于育龄期妇女: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末次卡培他滨给药后至少28天(仅B组,如果可获得)、末次奥沙利铂给药后4个月、末次Atezolizumab给药后5个月或末次贝伐珠单抗、5-FU、顺铂、吉西他滨或白蛋白紫杉醇给药后6个月内保持禁欲(克制异性性交)或采取年失败率<1%的有效避孕措施(如,手术绝育、可靠的屏障法、避孕药或激素埋植避孕)。

若女性患者处于绝经期后期、尚未达到完全绝经状态(连续无月经时间≥12个月,且除绝经之外无其他原因),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摘除卵巢和/或子宫),则认为该患者有生育能力。

年避孕失败率<1%的避孕措施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和已确立有效性的适当抑制排卵的激素类避孕药、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IUD)以及铜质IUD。

应参考临床研究持续时间以及患者偏好和日常生活方式评价性禁欲的可靠性。

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日、排卵期、基础体温或后排卵期避孕方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合格避孕方法。

9 对于男性:同意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采取避孕措施,并同意避免捐精,规定如下:对于女性伴侣处于育龄期的男性,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末次卡培他滨给药后至少3个月(仅B组,如果可获得)、末次奥沙利铂给药后4个月、末次Atezolizumab给药后4个月和末次贝伐珠单抗、5-FU、顺铂、吉西他滨和/或白蛋白紫杉醇给药后6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避孕套+另一种避孕法,使年失败率<1%。

男性患者也必须在相同时间段内不进行精子捐献。

应相对于临床试验持续时间以及患者偏好和日常生活方式评价性禁欲的可靠性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日、排卵期、基础体温或后排卵期避孕方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合格避孕方法。

10 未绝经(绝经定义为非药物诱导性闭经≥12个月)或未进行绝育手术的女性,在开始试验药物治疗的前14天内,血清妊娠检测结果必须呈阴性。

11 基于AASLD标准,肝硬化受试者中组织学/细胞学或临床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的HCC患者。

非肝硬化患者需经组织学确诊。

12 患有不可根治性(如,切除活检,移植)疾病的患者 13 未接受过全身性治疗,包括初次接受索拉非尼治疗的患者 14 血清胆红素≤3×ULN 15 INR和aPTT≤2×ULN 16 白蛋白≥2.8g/dL 17 基于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核心抗原抗体(抗HBc)和抗-丙肝病毒(HCV),证实病毒性肝炎状态 18 Child-Pugh评分A 19 血小板计数≥75x109/L(75000/uL)),未输血 20 在入选研究前,研究中心必须获得肿瘤标本石蜡包块(首选)或16张未染色切片,以及相关的病理报告。

骨转移灶中获取的肿瘤组织不适合进行肿瘤PD-L1表达评价,因此,此类活检标本不可接受。

对于粗针活检标本,至少需提交至少3份标本供评估。

如果存档组织数量不足或者无法获得,如果临床可行,则应在筛选期间收集粗针活检标本。

对于高度出血风险的患者,可以允许经颈静脉活检组织样本采集。

如果存档组织数量不足或者无法获得以及新鲜活检在临床上不可行时,在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后,患者仍然可以视为合格。

21 如果患有活动性乙肝病毒(HBV),基于当地标准疗法接受抗病毒治疗。

活动性HBV感染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8天内HBVDNA<500IU/mL,和入选研究前至少14天正在进行抗HBV治疗(如,恩替卡韦),并在研究期间愿意持续进行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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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开始研究治疗前3周内接受任何已批准的抗癌治疗(包括化疗、激素疗法、放疗或草药抗癌疗法);

但允许以下例外情况:激素替代疗法,第1天前>2周内因骨转移接受姑息性放疗。

2 因症状性高钙血症接受二磷酸盐治疗,允许因其他原因(如,骨转移或骨质疏松症)使用二磷酸盐治疗。

3 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4 允许患者留置导管(如PleurX)。

5 未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

需要麻醉镇痛药治疗的患者必须在入选研究时已开始接受稳定的镇痛治疗方案。

若有适合姑息性放疗的症状性病灶(如骨转移或转移侵犯神经),应在研究治疗开始前进行治疗。

患者之前的放疗影响已恢复。

未要求最短恢复期。

无症状的转移性病灶,如果其进一步生长可能会导致功能障碍或顽固性疼痛(如没有表现出脊髓压迫的硬膜外转移),若适合,应在研究治疗开始前考虑局部-区域治疗。

6 未控制的高钙血症(>1.5mmol/L离子钙或钙>12mg/dL或校正后血清钙>ULN)或需要持续使用二磷酸盐治疗的症状性高钙血症。

接受狄诺塞麦治疗的患者在参加研究期间必须中止狄诺塞麦治疗,改用二磷酸盐替代治疗。

未要求狄诺塞麦的最短洗脱期。

正在接受针对性预防骨骼事件的二磷酸盐治疗并且无临床显著高血钙病史的患者符合入选标准。

7 已知原发性CNS恶性肿瘤或未治疗的或活动性CNS转移(进展或需要抗惊厥药或皮质类固醇以控制症状)。

已接受过治疗的CNS转移癌病史患者,只要符合下列所有标准,即可参加本项研究:中枢神经系统之外的可测量疾病,在CNS定向治疗结束后至筛选期影像学检查之间无中期进展证据,无颅内出血或脊髓出血病史,目前无需因CNS疾病进行地塞米松治疗;

允许稳定剂量的抗惊厥治疗。

筛选CNS影像学检查距离完成放疗或手术切除的时间必须≥4周,且中止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2周。

未转移至脑干、中脑、脑桥、延脑或眼附属器官10mm以内区域(视神经和视交叉)。

8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 9 已知对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中产生的生物制品或其他重组人抗体过敏 10 不能依从研究和随访程序 11 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炎性肠病、抗磷脂综合征相关的血管血栓形成、Wegener's肉芽肿病、干燥综合征、贝尔氏麻痹症、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

正在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替代激素治疗、具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的患者可参加本项研究。

通过稳定的胰岛素给药方案治疗后,血糖得以控制的1型糖尿病患者可参加本项研究。

患有湿疹、银屑病、慢性单纯性苔藓或仅有白癜风皮肤病表现的患者(如,患有银屑病性关节炎的患者从研究中排除)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允许入选研究:银屑病患者必须接受基线眼科检查,以排除眼部疾病表现,皮疹覆盖面积必须小于体表面积的10%,基线时疾病已充分控制且仅需低效价的局部类固醇治疗(如,2.5%氢化可的松,0.1%丁酸氢化可的松、0.01%氟西奈德、0.05%地奈德和0.05%二丙酸阿氯米松)。

过去12个月内基础疾病未出现急性加重(不需要PUVA[补骨脂素加紫外线A辐射]、甲氨喋呤、类视黄醇、生物制剂、口服钙调磷酸酶抑制剂、高效价或口服类固醇治疗)。

12 有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包括肺炎)、药物诱导性肺炎病史、机化性肺炎病史(即,闭塞性细支气管炎,隐源性机化性肺炎),或筛选期胸部CT扫描发现活动性肺炎证据。

放射区具有放射性肺炎(纤维化)病史的患者可参加本研究。

13 依据研究者和/或医学监查员,任何其他疾病、代谢障碍、体格检查结果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并有理由怀疑可能导致禁忌使用试验药物、或影响研究结果可靠性、或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治疗并发症的疾病或病症。

14 HIV检测结果呈阳性 15 活动性结核病 16 第1天前4周内发生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肺炎等并发症而入院治疗的情况。

17 第1天前2周内出现显著感染的体征或症状 18 周期1第1天前2周内接受口服或静脉途径的抗生素治疗。

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患者可参加本项研究(如为预防尿路感染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而使用抗生素)。

19 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学会定义的心脏疾病(II级或更高)、第1天前3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已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的患者将被排除。

已知患有冠状动脉疾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或LVEF<50%的患者,必须接受稳定的治疗方案治疗,并按治疗医生的意见对该治疗方案进行最优化,必要时可咨询心脏病专家。

20 第1天前6个月内具有卒中、长时间可逆性缺血性神经缺陷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

21 第1天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大型手术。

22 中枢静脉通路导管(如,输液港或相似装置)置入不被认为是重大手术,因此允许进行。

23 周期1第1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使用此种减毒活疫苗。

仅允许在流感季节接种流感疫苗(北半球:约10月至次年3月,南半球:约4月至9月)。

患者必须同意在开始研究治疗前28天内、治疗期间或Atezolizum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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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秦叔逵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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