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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腾舒治疗MTX反应不足RA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探索雷腾舒治疗甲氨蝶呤反应不足类风湿关节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基本信息
性别
女性
年龄
35-65
适应症
类风湿关节炎

药物名称 羟基雷公藤内酯醇片

研究目的 通过24周用药在甲氨蝶呤反应不足的活动性RA患者探索雷腾舒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主要目的包括:1.评价本品与安慰剂比较在改善患者症状与体征的有效性;2.评价本品的安全性,特别关注对女性生殖的影响。3.评价本品的群体药代动力学。

入选标准
1 年龄35~65周岁并且绝经后或生育过或无生育要求的女性患者;

2 符合198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提出的类风湿关节炎修订标准或2009年ACR和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提出的RA分类标准和评分系统,且可评价关节的X线分期属I、II或III期,关节功能分级属于I、II、III级;

3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和入组访视时疾病处于活动期,即符合活动性RA的标准;

4 受试者已连续口服甲氨蝶呤至少3个月且剂量≥7.5mg/周,并在本次研究首次服药前至少4周内维持稳定剂量;

5 接受NSAIDs药物和(或)口服小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受试者在本次研究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应维持稳定的用药方案,即不使用新的药物或改变现用药物的剂量;

6 接受非禁止的合并用药的受试者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的至少7天内应维持稳定的用药方案,即不使用新的药物或改变现用药物的剂量;

7 曾使用过甲氨蝶呤之外其他DMARD药物的患者,如果已有适当的停药期也可入组;

但如果患者目前对这些药物有效并能耐受者则不能为入组而停止现有治疗方案,其中:柳氮磺吡啶、硫唑嘌呤、氯喹、羟氯喹、金诺芬、青霉胺、中药制剂(白芍总苷、青藤碱等)在本次研究首次用药前须至少停药4周;

来氟米特在试验药物首次用药前须至少停药8周;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关节内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在试验药物首次用药前须至少停药8周。

8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需妊娠试验阴性且同意采取物理避孕措施(不能使用含有药物的节育环);

9 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0 愿意按照方案的要求用药并按时随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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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目前患有或曾患有其它炎症性关节疾病,如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硬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关节炎、赖特综合征、骨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等及16岁之前诊断的关节炎;

2 合并严重关节外表现如高热不退、间质性肺炎、胸膜炎、心包炎、严重血管炎、神经系统病变等的患者;

3 研究中要评价的关节在筛选前的2个月内接受过关节外科治疗;

4 目前或近期有严重的、或进展的、或未被控制的疾病史,包括:肝、肾、血液、胃肠道、内分泌、代谢、呼吸、心血管、神经系统疾病等;

5 目前或有恶性肿瘤、淋巴增殖性疾病史;

6 曾连续使用雷公藤制剂治疗超过3个月而疗效不明显者;

7 曾使用过TNF-α抑制剂生物制剂(包括阿达木单抗、依那西普、英夫利昔单抗);

8 目前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严重感染或持续感染者(如需要住院治疗或非口服用药治疗的抗微生物治疗或机会感染);

或存在研究者判断参加本研究有可能恶化的感染;

或存在研究者判断进入筛选后可能需要进行抗微生物治疗的感染;

9 筛选时胸部X线检查提示有活动性肺部感染者;

10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检查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病史;

11 存在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包括进行过胃肠切除术等;

12 白细胞<4.0×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85g/L;

13 AST或ALT>正常值上限的2倍;

14 Cr>135umol/L;

15 用药前3个月内服用过避孕药物者;

16 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的患者或准备生育的患者;

17 必须使用方案中规定的禁用药物者;

18 有临床症状的严重药物滥用史或酗酒史;

1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20 对受试药成份(包括赋形剂)过敏、有雷公藤过敏史者;

21 研究者认为有不宜入选的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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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信息
鲍春德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物临床实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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