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R-1210在既往经过一种系统治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III期研究
PD-1抗体SHR-1210二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HCC)患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药物名称 注射用SHR-1210
研究目的 评价PD-1抗体SHR-1210二线治疗晚期HCC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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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病理组织学或者细胞学检查确诊的晚期的HCC患者,不适合手术或局部治疗,且至少有一个可评价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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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针对HCC的系统性治疗后失败或不耐受:既往系统性治疗必须是以奥沙利铂为基础的化疗或标准靶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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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系统性治疗结束距开始研究用药必须≥2周(至少须达到药物洗脱期,即5倍药物半衰期)且治疗相关AE恢复至NCI-CTCAE≤1级(2级脱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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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Pugh肝功能评级:A级与较好的B级(≤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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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ECOGPS评分: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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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生存期≥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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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慢性HBV感染的受试者HBVDNA必须<500IU/mL;
且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必须按治疗指南接受抗病毒治疗;
HCV-RNA阳性患者必须按治疗指南接受抗病毒治疗且肝功能在CTCAE1级升高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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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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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用药前72小时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至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60天采用至少两种高效方法避孕。
对于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应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20天采用至少两种高效方法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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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1
已知肝胆管细胞癌和混合细胞癌及纤维板层细胞癌;
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
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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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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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临床症状的腹水,即需要治疗性的腹腔穿刺或引流,或Child-Pugh评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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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6个月之内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或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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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加本研究前的28天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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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或目前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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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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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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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肝性脑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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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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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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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和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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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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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要求使用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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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加该研究前的4周内接受过任何针对肝脏病灶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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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为控制症状进行的姑息性放疗,必须在研究药物开始前至少2周完成,并且没有计划对相同病灶进行额外放疗;
放疗引起的AE未恢复至≤CTCAE1度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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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D-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PD-1/PD-L1的免疫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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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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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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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已停止饮酒的患者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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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者判断,患者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或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伴有其他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样品的收集的家庭或社会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