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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PD-L1阳性治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TQB2450注射液联合安罗替尼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及有效性的Ib期临床研究

患者权益
成功参与本研究后,参与患者可以获得以下权益
免费
研究药物
免费
研究相关检查
免费
专家定期检测
一定的交通补助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8以上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药物名称 PD-L1,TQB2450

研究所处阶段 I

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TQB2450注射液、TQB2450注射液联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安全性和初步疗效。次要目的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分析TQB2450注射液、TQB2450注射液联合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与免疫原性。

入选标准

1    年满18周岁;ECOG体力状况:0~1分;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EGFR/ALK野生型的非小细胞肺癌;
3    至少接受过一线标准化疗失败或无法耐受化疗的晚期(IIIB/IV期)患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4    肿瘤表达PD-L1阳性(肿瘤比例评分TPS≥1%) 组织样本要求: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存档肿瘤样品用于PD-L1分析。组织样品必须在随机入组前被中心服务商接收并进行评估。不接受细针抽吸样品。接受粗针或切除活检组织样品,或已切除的组织。
5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a)    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Hb)≥90g/L(14天内未输血);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80×109/L; b)    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2.5×ULN(肿瘤肝脏转移者,≤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Gilbert综合症患者,≤3×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计算值≥50ml/min; 肌酐清除率计算公式:Ccr=(140-年龄)×体重(kg)/72×Scr(mg/dl) Ccr=[(140-年龄)×体重(kg)]/[0.818×Scr(umol/L) (女性受试者按计算结果×0.85;1 mg/dL = 88.41umol/ L) c)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d)    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
6    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患者。
7    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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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既往使用了盐酸安罗替尼、其他PD-1/PD-L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PD-1/PD-L1的免疫治疗;
2    其他单克隆抗体给药后出现重度超敏反应者;
3    5年内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4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肠炎、血管炎,肾炎;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但以下患者允许入组: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经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减;
5    需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首次给药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6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7    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8    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与血管分界不清;
9    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的患者;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AE 3级的患者;或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等;
10    首次给药前8周内出现不可控制的脑转移症状、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CT 或MRI 检查发现脑或者软脑膜的疾病者;
11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手术,在治疗完成后(末次用药),距首次给药不足4周、口服靶向药不足5个药物半衰期者;或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不足14天,丝裂霉素C以及亚硝基脲不足6 周者;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未恢复至≤CTCAE 2度的患者;
12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 a)    血压控制不理想的(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90mmHg)患者; b)    首次给药6个月内出现不稳定心绞痛、心梗、≥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或需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QTc≥480ms); c)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 d)    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或慢性肝炎需接受抗病毒治疗; *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丙肝参考:HCV抗体阳性,且HCV病毒滴度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 e)    HIV检测阳性; f)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CTCAE 2级); g)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13    首次给药4周内接种过预防疫苗或减毒疫苗;
14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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