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ATEZOLIZUMAB治疗经治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研究

一项观察ATEZOLIZUMAB对于经治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I/IV期、单臂、多中心研究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8以上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药物名称 ATEZOLIZUMAB

研究目的 评价Atezolizumab对于接受标准全身化疗(包括与抗PD-1治疗联用、抗PD-1单药治疗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 2 年龄≥18岁 3 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认IIIb期或IV期NSCLC患者,在接受标准全身化疗(包括与抗PD-1治疗联用、抗PD-1治疗后的单药治疗或TKI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既往检出EGFR突变或ALK融合基因的患者必须接受靶向治疗(TKI),随后在Atezolizumab治疗前接受过至少一线标准全身化疗。

总之,患者不得接受二线以上标准全身化疗。

因为不耐受而终止一线或二线治疗的患者也有资格入选。

a.必须根据UICC/AJCC系统第7版(Detterbecketal.2009)进行分期b.可对来自早期疾病的肿瘤标本进行病理学特征鉴定,但肿瘤样本必须能够区分鳞状或非鳞状组织结构c.化疗方案的计数标准根据治疗间期疾病是否进展,而非药物数量或药物转换次数(如,一线或二线治疗方案包含多个周期的含铂双药化疗,和后续维持治疗中采用或转换为一种新的化疗药物,之间没有出现疾病进展,则认为是一种化疗方案)d.既往检出敏感性EGFR突变的患者必须在EGFRTKI(厄洛替尼、吉非替尼和奥希替尼等)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e.对于既往ALK融合基因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必须在克唑替尼、艾乐替尼或其他ALK抑制剂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f.在患者的所有毒性反应均已痊愈情况下,允许既往接受过放疗。

联合放疗/化疗视为单一方案.g.如果末次给药与复发日期的间隔<6月,则联合放疗/化疗(放化疗)计为1次既往化疗方案。

h.辅助/新辅助化疗不计为治疗线。

I.用于治疗胸膜粘连的减瘤手术和抗肿瘤药物不计为治疗线。

4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能够遵循研究方案 5 既往全身性抗肿瘤治疗或靶向治疗的末次给药时间必须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1天 6 既往抗PD-1治疗的末次给药必须已完成。

研究治疗开始前,Nivolumab必须已停药≥14天,pembrolizumab必须已停药≥21天,但前提条件是并非在临床试验背景下给予这些治疗。

7 可测量疾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RECISTv1.1)确定 8 筛选期间和影像学评估前,经CT或MRI评价确认的无症状CNS转移患者(接受过或未接受过治疗)有资格入选 9 ECOG体能状态为0、1或2分 10 预期寿命≥12周 11 足够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这些检查结果需在首次研究治疗前2周内获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00细胞/μL(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的2周内未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支持治疗)? 白细胞计数>2500/μL? 淋巴细胞计数≥500/μL? 血小板计数≥100000/μL(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的2周内未接受输血治疗)? 血红蛋白≥9.0g/dl(为达到这一标准,患者可输血或接受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碱性磷酸酶≤2.5倍碱性磷正常上限(ULN),但下列情况除外:确诊肝转移的患者:AST和/或ALT≤5×ULN确诊肝或骨转移的患者:碱性磷酸酶≤5×ULN? 血清胆红素≤1.5×ULN血清胆红素水平≤3×ULN的已知患有Gilbert综合症患者可入组? 肌酐清除率≥15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数据)?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以及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这一标准仅适用于目前没有接受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 对于目前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必须接受稳定剂量抗凝治疗? 允许纳入HIV阳性的患者,但应符合以下条件: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后稳定,CD4计数≥200个细胞/μL,在筛选时具有不可检测的病毒载量。

12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给予末次Atezolizumab后至少5个月内保持禁欲(禁止异性性交)或采取年失败率<1%的避孕措施。

? 若女性患者处于绝经期后期、尚未达到完全绝经状态(连续无月经时间≥12个月,且除绝经之外无其他原因),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摘除卵巢和/或子宫),则认为该患者有生育能力? 年避孕失败率<1%的避孕措施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和已确立有效性的适当抑制排卵的激素类避孕药、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以及铜质宫内节育器? 应相对于临床试验持续时间以及患者偏好的生活方式和日常生活方式评价性禁欲可靠性。

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法、排卵期、基础体温或后排卵期避孕方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13 除脱发和与既往抗PD-1治疗有关的毒性外,患者既往治疗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必须已完全恢复(即,改善至1级或更佳)

查看更多
排除标准

1 症状性CNS转移 2 未接受手术和(或)放疗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或既往诊断的脊髓压迫经治疗后没有临床证据显示在研究治疗开始前疾病稳定≥2周 3 软脑膜病变 4 未控制且需要反复引流的心包积液或腹水 5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 未绝经(绝经定义为非药物诱导性闭经≥12个月)或未进行绝育手术的女性,在开始试验药物治疗的前2周内,血清妊娠检测结果必须呈阴性 6 有证据显示存在未控制的严重合并症,该合并症可能会影响患者对研究方案的依从性,包括严重肝脏疾病(如肝硬化、未控制的严重癫痫疾病,或上腔静脉综合征) 7 明显的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学会心脏疾病(III级或更高)、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已知患有冠状动脉疾病或左心室射血分数

查看更多
联系人信息
于金明
山东省肿瘤医院
以上信息来源于“药物临床实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信息可能滞后,绘佳新药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