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X01联合CHOP方案(H-CHOP)与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方案(R-CHOP)临床比对研究
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HLX01)联合CHOP方案(H-CHOP)与利妥昔单抗(MabThera)联合CHOP方案(R-CHOP)临床比对研究
药物名称 HLX01
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在初治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以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作为阳性对照,比较HLX01联合CHOP作为一线治疗方案的临床疗效。次要目的:评价在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HLX01联合CHOP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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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组织学确诊的初治的DLBCL,符合DLBCL诊断标准。
免疫组化CD20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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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瘤国际预后指数(IPI)评分为1~2分,分期I~IV期。
IPI=0分且伴有大肿块(长径≥7.5cm)的患者可以入组。
IPI评分为1分,但来自于年龄>60岁时,不符合入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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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时ECOG为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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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生存期超过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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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18岁且≤70岁,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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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至少一个二维可测量的病灶以作为评估依据:对于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cm且短径≥1.0cm;
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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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的血液学功能,即WBC≥4×109/L、血红蛋白≥90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2×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
有骨髓受侵的患者,应为:WBC≥3×109/L、血红蛋白≥80g/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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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始前,肝功能检查结果符合以下标准:总胆红素≤1.5×ULN;
ALT或AST≤2.5倍正常值上限;
非骨受侵患者碱性磷酸酶≤3倍正常值上限;
肾功能异常(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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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HIV抗原或抗体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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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V抗体阴性,或者HCV抗体阳性,但HCVRNA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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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V表面抗原和HBV核心抗体均为阴性,若上述任何一项为阳性,则需行外周血乙肝病毒DNA滴度检测,小于1×103拷贝数/ml方可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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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超声心动图测得LVEF≥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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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期妇女必须经妊娠试验确定未怀孕,且愿意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避孕的;
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不能参加;
所有男性受试者在受试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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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志愿接受临床试验。
1
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和继发性中枢神经系统受侵,介于Burkitt和DLBCL之间的灰区淋巴瘤、介于DLBCL和HL之间的灰区淋巴瘤、原发性纵隔DLBCL、原发性渗出性淋巴瘤、浆母细胞淋巴瘤、原发性皮肤DLBCL、ALK阳性的DLBCL、转化性淋巴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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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FISH检测方法确诊的双重(BCL-2与c-MYC基因重排)或三重(BCL-2、BCL-6与c-MYC基因重排)打击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病理免疫组化检测结果为:BCL-2≥70%阳性和c-MYC≥40%阳性且肿瘤细胞根据Han’s评价标准,判断为生发中心来源,但无法获得明确FISH检测结果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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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年内,有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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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2个月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
5
曾经接受过NHL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
放疗(除外局部放疗);
单克隆抗体治疗(包括利妥昔单抗、HLX01、GA101或MabThera-biosimilar);
外科治疗(活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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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抗CD20抗体治疗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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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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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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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1月内曾接种(减毒)活病毒疫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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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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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控制淋巴瘤症状外的目的,每天使用泼尼松>3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效药物;
对于每天接受泼尼松≤30mg或与之等效的皮质类固醇类等效药物的患者,必须有书面记录证实在随机化(第1周期的第1天)前剂量稳定达至少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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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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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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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组前4周内已知有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重大全身感染事件。
与完成抗生素治疗过程有关,治疗肿瘤性发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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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不能控制的糖尿病;
严重的心功能不全;
近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阻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胃溃疡;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严重高血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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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任何一个CHOP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有禁忌,包括既往接受的蒽环类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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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体质,或已知对本试验(包括CHOP方案)中所包含的任何药物的有效成分、辅料或者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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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有酗酒史或药物滥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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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严重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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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验和/或随访阶段无法依从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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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研究者有明确理由认为不适合入组者。